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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在網上我看到一篇文章,記者提到過這個話題。她在英國時肯定沒有割過腕。我也不能想像她在香港那樣做過。她那時是公眾人物。如果她那樣傷害過自己,大家一定會立刻注意到的。尤其是那時她拍了那麼多照片。

我能想到的出現割腕傳聞的唯一解釋是她的手和手腕都有傷痕。在炸魚薯條店的熱油邊做事,她的手和手腕上留下一些燙傷疤痕。我試圖在網上的照片上尋找那些疤痕,但是沒有找到幾張她露出手的照片。我也不覺得奇怪,翁美玲不是那種有纖纖玉手的女孩子,她的手較大,手指也不細長。

可能這個記者注意到了這些疤痕,想像那些是割腕的刀疤。有點扯太遠了,但這是我能夠想到的解釋。就像有些人講到的,"記者是最富有想像力的人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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