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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我打算回荷蘭跟我的父母一起過聖誕和新年。這將會是他們搬回荷蘭後我第一次回去。翁美玲知道自己必須在聖誕假期期間工作,所以她也無所謂我回不回去。跟她的家人一起過聖誕也不太可能,我們也差不多天天見面了,不想再去費好大勁去說服翁美玲的家人允許她和我一起回荷蘭。才一個星期不見面而已啦,應該沒什麼問題吧!現在回頭想起來真有點不可思議,我們竟然從未在一起度過一個耶誕節。老實說,我都不知道華人過聖誕和英國人或者荷蘭人過聖誕有什麼不同。

在荷蘭,我的大哥帶我熟悉了荷蘭的學生生活。他在工業大學學習,住在一所房子裏——學生之家。那時的學生生活非常頹廢,很容易就會得到一個大榮譽,在學習時間上幾乎上沒有要求,結果就是大家都不學習。清潔衛生方面也沒有要求。荷蘭的讀者通常都稱學生公寓為"Goor en Ruft",我不知道用英語怎麼講。

我的哥哥和他的朋友們大部分時間都在找一些事刺激公民,或者檢測官僚系統,他們總是能找到官僚系統的漏洞。他們很有幽默感,做這些時並不會傷害別人。舉個例子,他們組織了一個橄欖球比賽,比賽的名字就以最令人討厭的文職官員的名字來命名,他們甚至邀請他來頒獎。外人可能認為這些學生懶惰、邋遢、吵鬧、整天喝酒讓人討厭,簡直浪費納稅人的錢,我卻覺得這樣很自在。

一回去荷蘭,我都會去哥哥的學生之家待好久。那年後來美玲也去了荷蘭,我想帶她一起過這種生活,但可以理解的是,她不喜歡。她是一直努力工作,盡力做好一切事情的人,她不理解為什麼他們那樣生活。翁美玲曾為那間學生之家的所有人做了一頓飯,她很高興哥哥和他的朋友們關心注意到她。有一次我問她怎麼看這些學生,她說:吵鬧不堪,令人恐怖。

翁美玲和我非常不一樣,不過在下面這幾方面我們一樣。我們都有幽默感,可以互相讓對方大笑,在一起很快樂。我們在一起總是有充沛的活力,特別喜歡待在一起。個人以為如果戀人不能再在一起開心的大笑,戀情很可能就完了。我們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:互相尊重對方對生活的選擇。我們兩個都不喜歡別人來教訓自己你應該怎樣生活,所以我們也不會試圖影響對方。看到我那麼迷戀我哥哥的頹廢學生生活,翁美玲肯定有自己的不同看法,但她從未批評我們或者試圖說服我不要那樣過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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